供应抚顺电力钢管杆
工厂检验和监造
8.1工厂检验
1)产品检验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试组装检验。
2)输电线路铁塔用原材料(如钢管、钢板、钢带、角钢等)符合表9的要求。钢管塔用直缝焊管、带颈法兰分别符合Q/GDW 384中附录A输电线路钢管塔用直缝焊管技术条件、附录B输电线路钢管塔用带颈法兰技术条件的要求。其中,对直缝焊管、带颈法兰延伸监造;必要时配合对高强钢、∠20以上大规格角钢延伸监造。
表9 输电线路铁塔原材料及标准
3) 生产过程检验、试组装检验的项目、数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8.2监造
1)对铁塔制造实施监造,我方按要求配合监造工作的进行。
2)我方在开工前15天以信件或传真方式通知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需要时)将派出监造工程师到生产厂驻厂监造。
3)项目管理单位的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场所,我方向项目管理单位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监督我方所进行的工作和试验。项目管理单位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我方对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而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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